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(部分)
一、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
专业名称:音乐表演
专业代码:550201
二、入学要求
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。
三、修业年限
学制三年。
四、职业面向
面向专业艺术团体、文化传播和演艺公司以及基层文化馆站、社会文化培训机构,从事音乐表演、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、艺术辅导和社会培训等工作岗位。
可从事的工作岗位: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岗位;社会音乐教育和培训机构;企事业单位文艺干事及音乐编辑岗位;演艺机构岗位。
表1 本专业职业面向
所属专业大类 (代码) |
文化艺术大类(55) |
所属专业类 (代码) |
表演艺术类 (5502) |
对应行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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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艺术类 教育 |
主要职业类别 |
歌唱演员 民族乐器演奏员 外国乐器演奏员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 文化艺术培训 其他教学人员 |
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举例 |
歌唱演员;乐器演奏员;群众文化指导员;文化艺术培训人员;舞蹈演员 |
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 |
歌唱演员(流行唱法演员);歌唱演员(美声唱法演员);歌唱演员(民俗唱法演员);钢琴调律师;录音师。 |
音乐表演专业同时开设流行与舞蹈专业特色课,主要培养是面对演艺公司、文艺团体的签约艺人、歌手;舞台合音、歌舞、器乐组合、音乐剧演员;中小学、幼儿园专职声乐、舞蹈、器乐教师;社会培训机构教师、社区艺术辅导;电台、电视台、录音棚、网络站点的音乐编辑、歌曲编创及辅助制作人员;基层文化管理和服务者。
五、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
(一)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,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, 良好的人文素养、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,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 展的能力;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,面向文化艺术和教育行业的歌唱演员、民族乐器演 奏员、外国乐器演奏员、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等职业群,能够从事歌唱、乐器演奏、群众 文化指导、文化艺术培训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。
(二)培养规格
本专业毕业生应在素质、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达到以下要求:
1.素质
(1)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,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指引下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。
(2)崇尚宪法、遵法守纪、崇德向善、诚实守信、尊重生命、热爱劳动,履行道德准 则和行为规范,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意识。
(3)具有质量意识、环保意识、安全意识、信息素养、工匠精神、创新思维。
(4)勇于奋斗、乐观向上,具有自我管理能力、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,有较强的集体 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(5)具有健康的体魄、心理和健全的人格,掌握基本运动知识和1~2项运动技能,养 成良好的健身与卫生习惯,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(6)具有一定的审美和人文素养,能够形成1~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。
2.知识
(1)掌握必备的思想政治理论、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。
(2)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、安全消防等知识。
(3)掌握音乐基本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多声部音乐等基础理论知识。
(4)掌握声乐演唱和合唱的基础理论知识。
(5)掌握器乐演奏和合奏的基础理论知识。
(6)掌握音乐作品分析与歌曲写作等音乐理论知识。
(7)熟悉中西方音乐的发展脉络、风格流派及代表作品。
(8)熟悉群众文化活动策划知识和方法。
(9)了解音乐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。
(10)了解艺术学以及其他艺术门类基础知识。
(11)对流行音乐与舞蹈特色课课程,掌握流行演唱、流行乐器演奏、流行舞蹈等技能,掌握基础键盘演奏技能知识。
3.能力
(1)具有探究学习、终身学习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(2)具有良好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(3)具有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、表格、图像等的基础能力以及艺术专业学习与 实践中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(4)具有熟练的演唱技能和表演能力。
(5)具有熟练演奏技能和表演能力。
(6)具有良好的听辨能力、音乐分析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。
(7)具有一定的伴奏和合奏、合唱能力。
(8)具有一定的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辅导能力。
(9)具有一定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、策划、指导能力。